新河积极救助野生动物 努力营造和谐生态
8月6日上午,县林业局接到西流派出所民警电话称:在故现桥发现一只不明鸟类,如何驱赶也不能使其离开。局领导高度重视,迅速组织人员赶往现场。经仔细查看,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。经过检查白鹭无外伤,由于近日连续高温天气原因体力不支在此栖息。我局人员将该鸟带回局里临时安顿,经过救助,逐渐恢复体力,具备放生条件。我局人员下午在南湖公园将其放生。
上半年我县救助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大鸨一只、“三有动物”大麻鳽一只和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两只。
随着生态资源保护力度不断加强,县林业局广泛开展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活动,广大群众不断提高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,形成了人人参与、积极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,有效地保护了野生动物资源,促进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局面,为我县的生态资源安全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基础性的保障。